涉嫌以下任意一种情况的,将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并予以
立案侦查:
(一)在任期内挪用本机构的资金数量达到人民币10,000元到30,000元之间,并且这笔款项已经超出了规定的还款期限三个月仍未归还的;
(二)在任期内挪用本机构的资金数量达到人民币10,000元到30,000元之间,并且这笔款项已经被用于营利性活动的;
(三)在任期内挪用本机构的资金数量达到人民币5,000元到20,000元之间,并且这笔款项已经被用于非法活动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
挪用资金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
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
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