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
刑法》对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罪的相关规定,对于拐卖妇女和儿童的行为,应处以五年以上十年以下
有期徒刑,并且需缴纳
罚金;若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则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
徒刑,同时还需要缴纳罚金或
没收财产;情节特别恶劣者,甚至会被
判处死刑,并没收全部财产:
(1)拐卖妇女、儿童团伙的首要分子;
(2)拐卖妇女、儿童人数达到三人及以上的;
(3)对被拐卖的妇女实施了强奸行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四十条【
拐卖妇女、儿童罪】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
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
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
暴力、
胁迫或者麻醉方法
绑架妇女、儿童的;
(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