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危险驾驶罪的判决已经正式公布。
依据人
民法院在审理完毕
提起公诉的案件之后所作出的审查结果,倘若在
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
犯罪事实存在,便应立即启动开庭审判程序。如果在饮酒过程中,行为者明知驾驶人面临着必须驾车出行的情况,却仍然极力劝说对方饮酒或者采取
胁迫、刺激等手段促使其过量饮用,乃至在饮酒后不给其寻找代驾服务等特殊状况下,均有可能被认定为危险驾驶罪的共同
犯罪嫌疑人。
《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
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
拘役,并
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
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
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
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