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无此说。所谓“
帮信罪”并非通常所说的“
诈骗罪”。实际上,“帮信罪”全称为“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指明知他人正在利用信息网络实施
犯罪活动,却仍然为其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服务器托管服务、网络存储服务、通讯传输服务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及支付结算等便利,
情节严重者将被认定为触犯帮信罪。
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如果
行为人明知他人正在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活动,仍为其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服务器托管服务、网络存储服务、通讯传输服务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及支付结算等便利,且情节严重者,将面临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的
刑罚,并且可能会被处以
罚金。
此外,如果单位也涉及到此类
犯罪行为,则该单位将会受到罚金的惩罚,而对于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
直接责任人,也将按照第一款的规定进行
处罚。在某些情况下,如果行为人存在上述两种行为,同时又构成了其他
犯罪,那么就需要依据处罚较重的规定来确定最终的
罪名与刑罚。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犯帮信罪的一般
量刑标准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以罚金。
然而,如果行为人能够主动退还
赃款,这无疑有助于减轻其刑罚,甚至在犯罪性质并不十分恶劣的情况下,最高可获得免于
刑事处罚的宽大处理。
《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