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罪一般由
犯罪行为发生地的司法机构进行
管辖。
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大多数
刑事案件的审判权限在犯罪行为发生地的法院,因此侵占罪不属于个例,亦受此原则约束,即由被告人所居住地的法院进行审理。因此,假如您遇到贵重物品被他人
非法占有或私自占用等糟心事儿,您完全有权依据充足的事实
证据和精心撰写的诉状,前往法院提
起诉讼。
至于
报案的法院,通常为被告人所在地区的法院或者其
经常居住地的法院。
《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
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
处罚金。
将他人的
遗忘物或者
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