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民事判决书的相关规定如下:
一审法院作出的判决,在收到
判决书之日起的第15天,若
当事人未提出上诉申请,则该判决将自动生效;
而
二审法院所作出的判决,自其公布之时便已具有
法律效力。
关于
刑事判决书的执行方式,其
一审判决自收到判决书之日起的第10天,若被告人未提起上诉,那么此项判决也将自动生效;
至于二审法院的判决,自宣布的那一刻起便已经产生了法律效力。
关于行政判决书的执行方式,同样是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的第15天,如果被告方没有提出上诉,那么这份判决就会自动生效;
而二审法院的判决,自宣布的那一刻起便已经产生了法律效力。
《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
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
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