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毫无疑问,应该由
当事人亲自前往处理此事。
2.“
自首”这个术语通常指在
犯罪行为发生之后,
犯罪者主动向司法机构
报案,并且如实地交代自己的全部罪行的行为。
此外,被司法机关依法采取
强制措施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正在服刑的罪犯,如果能在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情况下,如实供述本人仍犯有其他罪行的事实,也可视为自首。
3.对于那些
社会危害性较小的案件,如果犯罪者能够自愿自首并
立功,同时具备良好的认罪态度,积极地退还
赃款,并获得
受害人的谅解书,那么他们将有可能得到
从轻处罚。
关于“
帮信罪”的构成要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犯罪主体方面。
帮信罪的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这意味着无论是成年人还是
未成年人都有可能成为该
罪名的犯罪者。
2.主观方面。
帮信罪的主观方面必须是故意,也就是说,犯罪者必须明确知道自己正在为他人实施的信息
网络犯罪提供帮助。
3.侵害客体。
帮信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对正常信息网络环境的管理秩序。
4.客观方面。
帮信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为信息网络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
情节严重的行为。
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具体来说就是指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
犯罪活动,而为其犯罪活动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的行为。
《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
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