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审判过程,存在着当庭裁决或者择期宣判两种可能性。
其中,选择合适的时间来宣布判决结果的情况称为择期宣判。
这意味着在
法院开庭审理案件的过程中,法官无法当场做出决定,需要在庭审结束之后,通过深入研究和集体讨论,
然后再另行确定一个具体的日期来公布最终的判决结果。
对于定期宣判的情况,判决结果将在宣判后立即送达给相关人员。
至于当庭宣判的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案件的事实必须清晰明确。
这是裁判案件的基础条件,只有在
事实清楚的前提下,才能准确地运用法律,公平公正地做出裁决。
如果事实不清楚,就不能强行做出判决。
其次,必须在法庭内进行宣判。
如果是在
当事人的居住场所进行宣判,那么这种行为不能被视为当庭宣判。
第三,必须在庭审调查结束后的同一天内宣判,如果是在次日才宣布判决结果,那就是定期宣判了。
最后,宣判之前的庭审辩论必须包含新的实质性的内容。
如果只是为了显示当庭宣判的比例,而故意进行空洞无物的调查和辩论,
然后再宣布判决结果,那么这样的行为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当庭宣判。
《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人
民法院审理
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对于可能
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
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
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
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
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
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
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择一重处】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