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司法实践中,被依法
逮捕之后的三十七日通常被视为
侦查阶段的最高
羁押时限。公安机关应在此法定时限之内,依规展开相关侦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搜集有效
证据、对涉案嫌疑人进行审讯等环节。待
侦查终结之后,公安部门须及时将该
案件移交至检察机关进行
审查起诉。在这个过程中,检察机关具有独立的决定权,以此决定是否正式向法院
提起公诉指控嫌疑人员。若经审查认定
证据不足以证明其
涉嫌犯罪或者无法构成
犯罪事实,检察机关则可能做出不
起诉的决定;反之,若检察机关认为确有
犯罪行为发生,便会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在此期间,涉案嫌疑人享有合法权利,可以自行
委托律师为其提供法律援助和辩护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二条人民检察院认为
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
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
管辖的规定,向人
民法院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