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内法律明确规定了,
刑事拘留乃是涉及
涉嫌犯罪的人员所必须接受的一种强制性司法手段。在通常情况下,若公安部门认定某人为重大
犯罪嫌疑人,且其有可能逃避侦查、妨碍
诉讼程序的正常运行,亦或是面临着紧急状况,便可依法向法院提出申请,对该名嫌疑人实施刑事拘留。
然而,这一切都需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中的相关条款和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
(一)正在预备
犯罪、
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
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
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
证据或者
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
流窜作案、
多次作案、
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