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无罪辩护案件的相关
律师费用,原则上应由客户自身承担。这主要依据于
当事人与律师间的委托契约关系,而律师的专业服务则需由委托人以付费的形式予以支付。
然而,若该
犯罪嫌疑人属于法律援助救助的范畴之内,便可向
司法机关提交申请,要求获得公费法律援助,在此情况下,相关费用将由政府负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
辩护人的,本人及其
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对符合
法律援助条件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