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现行法律
法规的框架之下,关于取保候审的期限问题,我们必须明确指出,其时限通常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之相关规定,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对于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取保候审的最长期限为十二个月。
然而,在某些特定情形下,这一期限可予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总时长不得超过三个月。若在
取保候审期间内并无任何
违法行为发生,且案件已顺利完结,则可以
解除取保候审的
强制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次,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规定且案件已经办结的,可以解除取保候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