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取保候审的程序通常由原决定机关,即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
民法院负责执行。当案件的审理工作顺利完成或者不再具备继续采用
取保候审措施的必要性时,上述各司法机关将依据法律规定,就解冻事宜作出明确的决定。具体的解除流程包括填写相关法律文件以及退还
保证金等环节。
《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
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取保候审的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在
取保候审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
起诉和审判。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
刑事责任或者
取保候审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