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刑事拘留发生之后,按照正常流程,公安机关应于
拘留起始24小时之内通知涉案人员的
家属。
然而,若涉及到妨碍侦查工作的特殊情形,则可能无法及时传递信息。针对这种情况,家属可在收到相关通知后适时
委托律师进行探视。关于亲属自身何时能够会面
当事人,这通常需要待案件步入
审查起诉环节或审判阶段才能实现,相应的时间跨度不一定恒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三条第三款:拘留后,应当立即将
被拘留人送看守所
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
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