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收公众存款罪作为金融领域内的一种
非法集资类
犯罪,其主要针对的是金融机构或者个人在未取得合法许可的情况下,擅自面向广大社会公众进行资金募集的不当行为。这类行径破坏了国家的金融管理秩序,对我国经济的稳定发展造成了潜在的威胁。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