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法律角度讲,
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并不必然预示着
犯罪嫌疑人员将进入监禁场所服刑。
取保候审这一
刑事诉讼程序中的强制性措施,赋予了犯罪嫌疑人或被告在无需被
拘押的前提下,等待法庭进行公正审理的权利。倘若在
取保候审期间,被告能够严格遵守相关
法规,并无任何新的
违法行为发生,同时,法庭最终作出的判决结果为非
实刑判决或者决定适用
缓刑,那么,犯罪嫌疑人便无需面临实际的监狱生活。
然而,如果法庭判定其有罪,那么他仍然需要履行相应的
刑罚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规定:“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
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
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
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
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