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因酒驾而为此承受
有期徒刑刑罚者,能否申请并获得取保候审之机会,需依据特定情形进行判断。通常来说,
犯罪嫌疑或被告在不会导致逃跑以及规避案件调查、
起诉与审判的情况下,同时没有任何社会危害性的迹象,并且能够满足取保候审的相关要求,例如患上严重疾病或者处于孕期等等,那么法院或者公安部门是有可能批准其提出的取保候审请求的。
然而,对于涉及到
公共安全的酒驾罪行,相关机构可能会采取更为严谨的态度和
处理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