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经过严格的审议过程之后,中国
刑事诉讼法律明确规定,若
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满足特定条款,便有资格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这项特殊的审批手续是一种较为宽松的
强制措施,其目的在于确保
刑事诉讼程序能够顺利进行的前提下,尽可能减少对公民人身自由的过度限制。取保候审的
适用范围常涉及到可能被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案件;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的人员;孕妇或者正处于哺乳期的母亲;以及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引发社会安全隐患的其他情形等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