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涉案人员被指控犯有
盗窃罪行,依据相关法律
法规,公安部门有权依法实施
刑事拘留措施。
刑事拘留期限通常不得超过三个自然日,然而在特定情形下,经严格审批程序后,其期限最多可延伸到七个自然日。针对部分重大、疑难案件,经过争取,最长
拘留时限可达三十个自然日。
值得注意的是,此种拘留期并不包含侦查机构向司法行政部门申请
批准逮捕的时间。一旦司法行政部门做出了
逮捕决定,涉案人员将被正式转为逮捕状态,不再处于拘留阶段。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
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
流窜作案、
多次作案、
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
不批准逮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