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法律体系之下,
拘役与
拘留状态期间通常情况并不会计入服刑期限之内。关于拘役与拘留,它们皆属于我国法律规定的强制性措施
类别之一,允许
犯罪嫌疑人或
刑事被告在不被收监
羁押的前提条件下,继续正常生活直至案件最
终审判结束。而对于服刑期间的计算方法,我国法律呈现为统一规定,即一般自判决正式执行之日开始进行计算,并不包含在此之前所经历的拘役、拘留以及取保候审等相关时间段。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规定:“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