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取保候审程序中,被采取该措施的
当事人是否需要偿还所借之款,这完全取决于当时采取取保措施时所采用的方式。我们都知道,取保候审主要存在着两种方式,分别是
保证金制度与保
证人制度。当案件完结之时,若
犯罪嫌疑人并未
违反取保候审中的相关规定,那么他们当初所缴纳的保证金将得到全额返还;反之则需要按照法律
法规进行相应的
赔偿。
至于保证人制度,大多数情况下并不需要支付任何金钱,但作为保证人,必须要履行其对犯罪嫌疑人的监督职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第三款: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
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应当退还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