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决定能否给涉嫌洗钱案的被告发放取保候审这一重要措施时,应当依据具体案情,包括被告人所具有的社会危害性、
犯罪行为的恶劣程度以及其身体健康状况等多方面因素进行全面考量。法院与检察院将根据上述诸多因素进行综合评估,以确定是否批准被告人获得取保候审的权利。通常来说,若被告人并未对社会造成重大威胁,并且可能面临相对较轻的
刑事处罚,那么他们便有可能获得取保候审的机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