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
共同犯罪案件中担任主谋角色的罪犯,应对其行为承担全部
刑事责任,并依据相应法律
法规对其进行
量刑。
相较之下,
从犯的定罪量刑将在遵循相关原则基础上,比照
主犯减轻或从轻处理,甚至可能获得豁免惩罚的待遇。
就一般情况而言,在共同
犯罪活动中的从犯,若其行为对整体犯罪活动贡献较小者,可予以减半处以轻微
刑事制裁;
若其行为对整体犯罪活动贡献较大者,则可适度减轻其刑事责任,但仍需处以25%的
刑罚。
具体而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犯下此项罪行的罪犯,应处以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同时还需附加或单独
处罚罚金;
若涉及金额巨大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时,则应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而当
涉案金额达到特别巨大或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时,则应处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
没收财产。
《刑法》第二十六条
【主犯】组织、领导
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
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