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在法制社会中,每个人都享有自由处置自身合法财产的基本权利。
当夫妻两人决定
离婚之际,他们通常会在这个过程中展开对
财产分配问题的深入讨论并自愿作出适当的安排。
如若在此过程中无法达成共识,那么便需要依赖法庭以公正、公平且尊崇男女和儿童权益保护原则的方式来审理此事,并依法给出相应的裁决。
简而言之,只要夫妻双方能达成一致意见,便可以采取双向操作,将房产转移到他们未成年的儿女手中。
其次,我们必须明确,房屋赠送人和接受人需签订一份详细的书面赠与契约,完成应有的公证程序并且履行所有与
房屋产权转移有关的法律手续。
《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九条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