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保险拒绝
赔偿的问题,作为
当事人,您有权采取下列措施进行有效
申诉及维权行动:
首先,涉及到商业保险范畴,如果保险公司无充分的正当理由而拒绝赔偿,那么,您或您所代表的
被保险人就拥有了以下五种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
首先尝试与保险公司进行友好协商,以达成和解协议;
(2)寻求双方均信任的第三方机构或基层调解组织的协助,申请进行调解工作;
(3)若
保险合同中存在仲裁协议,则可向该仲裁协议中所指定的
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
(4)若以上途径均无法解决问题,您还可以选择直接向当地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
(5)此外,您还可以考虑向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进行投诉等其他途径。
其次,当涉及到
社会保险领域时,如果用人单位无充分的正当理由而拒绝赔偿(仅限于工伤赔偿情况),您作为
劳动者同样享有以下五种方式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1)
首先尝试与用人单位进行友好协商,同时也可以邀请工会或其他第三方机构共同参与协商过程;
(2)向所在企业的
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基层
人民调解组织,或者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备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相关组织提出调解申请;
(3)寻求工会的帮助,由工会代表劳动者出面与用人单位交涉,要求其对相关事宜进行研究处理,并向工会做出明确答复;
(4)在一年的
劳动争议仲裁时效期限内,向有
管辖权的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
(5)如
仲裁程序结束后仍未能解决问题,您还可以选择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
(6)除此之外,您还有其他的维权途径可供选择。
《中华人民共和国
仲裁法》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
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
合同纠纷和其他
财产权益
纠纷,可以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