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参与驾照考试的过程中,若已提前购入相关保障产品,然而却未能收取到足额的保费,势必会让人感到困惑且无助。面对此种情况,我们应尽可能地保持冷静,首要任务便是尝试与对方展开有效的沟通,适时提出索赔要求以争取应得之款;
其次,倘若协商未能达成共识或是被认定为
欺诈行为,我们应当积极收集相关
证据,并向相关监管部门进行投诉举报。
《
机动车辆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保险人因机动车辆被第三者损坏造成
保险事故时,
被保险人应主动向第三者索赔;
被保险人也可以直接向保险人请求
赔偿,保险人应当先在保险金额内支付被保险人,并行使被保险人在保险金额内向第三人请求赔偿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