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各家保险公司会在收到相关信息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向投保人、
被保险人或受益人邮寄发送拒赔通知函。在
保险事故真实发生并导致有人提出索赔请求时,对于那些并不满足本公司所规定的保险责任范围的索赔申请,保险公司应在经过综合评估和核定之后的第三天起算的自然日内向有关方面发送拒赔通知书,同时详细注明拒绝理由。
然而,如果申请内容完全符合
保险合同责任范围,保险公司将会在与索赔人达成一致意见后的十个自然日内,将
赔偿款直接汇入申请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中华人民共和国
保险法》第十三条
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
合同成立。
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
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应当载明
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
当事人也可以约定采用其他
书面形式载明合同内容。
依法成立的保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对
合同的效力约定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第十四条
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按照约定交付保险费,保险人按照约定的时间开始承
担保险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