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下是有关保险拒绝理赔事项进行
申诉的几种可能性场景:
首先,若涉及到商业保险领域且保险公司毫无正当理由便拒绝理赔,那么投保人和
被保险人均有权采取多种途径维护自身权益,这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
首先尝试与保险公司进行友好协商,以期达成和解协议;
(2)寻求双方均信任的第三方或基层调解机构协助调解;
(3)如果
保险合同中存在仲裁条款,则可向该条款所指定的
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
(4)亦可选择直接向当地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
(5)此外,还可以考虑向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进行投诉等其他方式。
其次,对于
社会保险范畴内的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拒绝理赔(仅限于工伤
赔偿情况),
劳动者同样拥有多种维权途径,具体包括:
(1)
首先尝试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同时也可以请求工会或其他第三方共同参与协商过程;
(2)向企业
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基层
人民调解组织、或者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备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相关组织提出调解申请;
(3)若对工会有所依赖,还可请求工会代表劳动者出面主张权利,用人单位应予以认真研究处理,并向工会做出明确答复;
(4)在一年
劳动争议仲裁时效期限内,向有
管辖权的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
(5)经过
劳动仲裁程序后,可继续向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
(6)以及其他合法合规的维权途径。
《中华人民共和国
仲裁法》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
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
合同纠纷和其他
财产权益
纠纷,可以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