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面对类似困境时,您可以首先尝试着同涉事企业展开友好协商,寻求签订友好和解协定的可能,并恳切地请求他们放弃对您提起的
诉讼行为;或者,您也能依照法律
法规,积极参与到法庭审理的各个环节中去,提供具有充分说服力的辩护意见及相关
证据材料,以此来确保自身的合法权益免受侵害。倘若经过法院审理后,最终作出了裁决,那么您便需要严格遵循并
执行判决书中所载明的各项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
民法院应当在
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
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
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
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