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施贷款风险保障策略时,我们必须重点关注以下三大要素:
首先,通过深入的尽职核查,亦即业内俗称的“核保”环节,我们有必要对
保证方所作出的承诺是否基于其自主自愿的原则,以及保证方的真实意愿进行严谨的验证。
其次,对保
证人偿还
债务的能力进行全方位、科学化且精细入微的评估,这对于我们筛选出最适合的保证方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例如,我们可以优先选择那些其主营业务或销售产品与
借款人密切关联的企业作为保证人,或者选择在我行从未获得过任何贷款的企业作为保证人。
此外,通过购买保险的方式,我们还可以进一步确保债务的按时履行,从而减轻银行面对风险的压力。
最后,贷后管理也不容忽视,这包括对贷款发放后的贷款方及保证方进行严密的追踪、审查、管理和监控。
贷款人应当关注并严格控制保证人所承担的保证总额度,同时对保证企业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等进行实时跟踪和监测。
另外,如果贷款人和借款人需要对
借款协议内容进行任何修改,务必征得保证人的明确书面同意,以避免保证方以缺乏知情权为由拒绝履行
担保责任。
《
保险法》第二十六条
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
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
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
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
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五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