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保险公司拒绝对某项
保险理赔事宜进行处理时,法律所规定的
诉讼时效期限通常设定为两年时间,即从
保险事故实际发生的那一日开始计算。如果涉及到人寿保险的话,那么
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向保险人提出索赔申请并要求支付保险金额的诉讼时效期限则长达五年,同样是从他们知晓或应该已经了解到保险事故实际发生之日起算。
然而,当保险事故发生之后,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通过
伪造、篡改相关证明文件、资料或其他
证据,或者编造
虚假的事故原因,甚至夸大
损失程度等手段来获取不当利益,那么保险人将不对其
虚报的部分承担任何
赔偿或给付保险金额的义务。
此外,如果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存在上述第三款中所述的行为之一,导致保险人不得不支付保险金额或其他相关费用,那么他们必须退还或赔偿这些款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
保险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
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五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未发生保险事故,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谎称发生了保险事故,向保险人提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请求的,保险人有权
解除合同,并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除本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外,不退还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