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多数情况下,夫妻中的任意一方父母的遗产通常被认定为夫妻共有的财产,若发生
离婚则应平等地进行分配,这是普遍适用的法律原则。
然而,若
遗嘱中明确指出只允许丈夫或者妻子中的一人获得
继承权,那么,此部分遗产将成为个人的私有财产。
以下是具体分析:
根据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在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任何
继承或
赠予的财产都应该视为夫妻共享;
此外,第十八条规定,在遗嘱或
赠与合同中明示仅限于丈夫或妻子一方继承的财产,则视为此方个人所有。
因此,当涉及父母遗产和
夫妻离婚时的分配问题时,需要由双方共同协商来决定如何分配。
在此基础上,夫妻继承所获得的遗产理所当然地属于
夫妻共同财产,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所获取的财产也同样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双方可以通过协议方式对财产的归属做出明确的约定。
但是,如果配偶一方继承的遗产,
被继承人已经留下了遗嘱并明确指出只有其子女享有所有权,那么,此部分遗产就应当被视为是夫妻一方的
私人财产。
在夫妻离婚时,这部分遗产不能作为
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
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