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需要强调指出的是,
婚内出轨行为与相关法律明确禁止的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与他方持续、稳定地共
同居住生活具备本质上的区别。
婚内与他方共同居住生活,是指与配偶在婚姻关系维持期间,长期并且非以夫妻名义与第三人相处的行为存在。
若某一方存在此类行为,那么在面临
离婚诉讼之时,便应向无过错方支付相应的
离婚损害赔偿金,这并不会被视为
犯罪行为。
然而,如果有配偶者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居住生活,并且周围的公众也普遍将他们视作夫妻,那么这种情况就有可能构成
重婚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的规定,对于有配偶而
重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其
结婚的行为,应判处两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
当因一方出轨导致
离婚时,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无过错方有权申请
损害赔偿。
具体而言,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形:
(1)重婚;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3)实施
家庭暴力;
(4)虐待、遗弃
家庭成员等。
若一方提出离婚请求,无过错方可依据实际情况要求过错方承担
赔偿责任,甚至追究过错方的
刑事责任。
《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
【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