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计算
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时,我们需要遵循一系列详细的规定及步骤,具体的公式如下:
拆建单位应当按照相应的标准,向被
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和
使用权人支付各类补偿费用。
其中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是房屋补偿费用(也称为房屋重置费用),这部分资金用于补偿被拆迁
房屋所有权人所遭受的损失,其计算方式是依据被拆迁房屋的结构以及折旧程度进行划分档次,
然后再按照每平米的单价进行计算;
其次是周转补偿费用,这部分资金主要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因临时居住或者寻找临时住处而产生的不便,其计算方式是依据临时居住条件进行划分档次,
然后再按照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数量,每个月给予相应的补贴;
最后是奖励性补偿费用,这部分资金主要用于激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配合房屋
拆迁工作,或者主动放弃某些权益,自愿迁移至郊区或者不再要求拆迁单位提供安置住房等。
关于房屋拆迁补偿费用的各项标准,则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以及国家相关法律
法规政策来加以确定。
对于独生子女家庭的房屋拆迁补偿,其计算公式可以表述为:
房屋拆迁补偿价格=宅基地区位补偿价格×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格。
《
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
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