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人民向法院提出申请保护其民事权益的
诉讼时效期,根据相关法律明文规定为两年,但若有特别法另行规定的情况则例外。
具体而言,以下四种情形的诉讼时效期设定为一年:
(1)当公民或
法人因遭受身体伤害而要求获得
赔偿时;
(2)在销售质量不符合标准的商品且未进行明确说明的情况下;
(3)在承租人延迟支付或拒绝支付租金的情况下;
以及(4)在寄存物品遗失或损坏的情况下。
诉讼时效期自
当事人知晓或应当知晓自身权益受侵害之时开始计算。
然而,若自权益受侵害之日起已逾越二十年,则人
民法院将不再提供保护。
如遇特殊情况,人民法院有权延长诉讼时效期。
《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
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