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现行法律
法规之规定,
家庭暴力乃是指发生在
家庭成员之间的,以肢体冲突、精神伤害、束缚、禁锢等为主要表现形式的一种恶性行为。
因此,即使是女方对男方采取了类似的行为,也应该被视为家庭暴力的范畴之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
反家庭暴力法》中,亦明确指出,家庭
暴力行为指的是发生在家居人数之间,以拳击、臂捆绑、残害、拘束行动自由等为特征的身体和心理上的侵害行为。
《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
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