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若符合以下要素,则构成阻碍解救
被绑架妇女罪:
首先,
犯罪主体仅限于负有解救被绑架妇女之相应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其次,在主观心态方面,需显露出直接的、明确的恶意;
再次,该
犯罪所指向的是对国家公共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声誉以及被绑架妇女人身权益的严重侵害;
最后,在客观表现层面,必须有具体且实际存在的妨碍解救被绑架妇女行动的事实行为。
《
刑法》第四百一十六条
对被拐卖、
绑架的妇女、儿童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接到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及其
家属的解救要求或者接到其他人的举报,而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不进行解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
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阻碍解救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