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
交通事故认定书应于十个工作日内出具完毕。
依据
法规规定,公安交通
管制部门务须从事故现场勘查工作开始之日算起的十个自然日内制定出相应的公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对于牵涉重大的
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经查证锁定的
交通肇事车辆及驾驶员信息在十个工作日内必须完成公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编制工作。
若需进行各类检验及鉴定,待相关检验结果以及鉴定意见确认之日的五个工作日内必须完成公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编制工作。
《道路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有条件的地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试行在互联网公布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但对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
个人隐私,应当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