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离婚事件中,关于儿童归于何人
抚养,需首先着眼于如何保障他们健康成长的需求,在此基础之上,夫妻双方可以通过友好协商予以决定。
倘若不曾达成共识,则交由有权机构法庭进行裁决。
离婚之后,对于年幼尚未满两周岁的孩子而言,通常倾向于跟随母亲生活。
而若已成年的孩子,父母双方在有关
抚养权和
监护权问题上各方不能达成共同意见时,一般会由法院采取衡平方式,按最有利于
未成年人利益的原则做出审判。
当然,若孩子年满八周岁,就应当遵重其自身的真实感受。
《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
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
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