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
劳动者因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而遭到用人单位依法终止
劳动关系之决定,那么该位劳动者将无法向用人单位提出经济
赔偿的请求;
若其行为引发了用人单位方面的
经济损失,还需承担相应责任并尽全力弥补所造成的损失。
值得注意的是,仅当用人单位违背
劳动法律
法规或未依合理原因擅自解雇员工之时,劳动者才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赔偿。
《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
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
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
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
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