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实,在某些情况下,
犯罪预备是可以被视为一种
犯罪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然而,鉴于犯罪预备作为一种犯罪的未执行状态,相较于已经实际
实行犯罪的既遂犯,其惩戒程度往往会有所减少或减轻。
换言之,与既遂犯相比,预备犯在接受惩罚时将会得到更加宽大的处理尺度,可能包括
减轻处罚或豁免
刑责等措施。
犯罪预备行为之行为结构亦具犯罪结构之特点,实为一种妨害预防犯罪功能之犯罪态样。
此乃揭示犯罪预备行为须担负
刑事责任之理论依据所在。
虽然犯罪预备行为尚未对
受害人产生直接的损害,但已让该受害者面临了即将发生的现实威胁,故此在社会层面上亦具有相当的危害性。
因此,犯罪预备行为同样应当视作
违法行为,并应予以定罪
量刑,只是在裁判过程中,相较于既遂犯,预备犯通常会受到更为轻微的
处罚或得到从轻、减缓甚至豁免处罚的待遇。
《
刑法》第二十二条
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
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