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哺乳期内,夫妻若欲
离婚,既可由女方提
起诉讼
申请离婚,亦可双方进行协商达成共识进而办理
离婚手续。
然而,法律在此方面对于离婚设置了一定的限制条件,即在女方处于怀孕期间或分娩后的第一年,以及终止妊娠后的半年内,男方均无权主动提出
诉讼离婚;
然而,在此期间内,若女方主动情愿提出离婚请求,或者人
民法院认为确有需要处理此类情形的男方离婚要求,则不受上述法律限制。
《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
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
离婚协议,并亲自到
婚姻登记机关申请
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
子女抚养、财产以及
债务处理等事项
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