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因疏忽大意导致他人严
重伤害的
犯罪行为,被告人有责任支付相应的
赔偿费用。
然而,对于受害方而言,其亦有权选择通过在
刑事案件中提出伴随
刑事诉讼的
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向法院提出
损害赔偿申请。
在为
被害人提供赔偿方面,司法机关需要承担以下费用:
医疗花费、因伤停业所导致的收入损失、需要护工照看的
护理费用、身体恢复所需增加的饮食营养费用、进入医院治疗期间的膳食补给费用等。
此外,如果
受害人因此受伤而失去了部分工作能力,还应考虑到
残疾赔偿以及残疾辅助装备的费用。
《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
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
医疗费、护理费、
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
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
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
丧葬费和
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