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问题涉及到相关法律
法规,因此答案可能因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
假如
盗窃者在行为之前向收赃人透露了他们的意图,并且双方就销赃的事情进行了详尽的探讨,那么这两个人均在此次盗窃活动中扮演了共谋同伙的角色。
其中,实施盗窃行为的那个人被视为
主犯,而收赃者则属于
从犯。
但是,如果一方在实施盗窃之后再寻找收赃人进行销赃,那么这个收赃人仅会收到相应的
刑事处理。
根据中国
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的规定,对于那些明知是
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却仍予以
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用其他方法加以掩饰、隐瞒的人,应当依法判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若
情节严重,将面临更重的
刑罚,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还要处
罚金。
同样,如果是单位犯下上述罪行,对该单位也会进行罚款,同时还要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
直接责任人给予同等的惩戒。
《刑法》第二十六条
【主犯】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
犯罪活动的或者在
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
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