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满足相关规定的情况下,
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可申请获得
取保候审手续。
我国的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对于符合以下任意一种情形者,都有权批准其取保候审的申请:
(1)可能被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适用独立适用
附加刑;
(2)对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且取保候审不会导致社会危害性;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女性,取保候审也不会引发社会危险性;
(4)在
羁押期限届满后,案件仍未审理完毕,需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取保候审的执行工作将由公安机关负责。
《
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
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
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
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
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第七十三条
【考验期限】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
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