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构成
刑法上的
轻伤是否需要定罪的问题,通常情况下,
打人导致对方受轻伤无疑是一种
违法行为。
然而,倘若经法医部门做出鉴定后证实这一行为打破了
刑事立案的标准,那么就有可能被判定为严重的
故意伤害罪行。
在这种特殊情况下,公安机构应该严格按照程序进行
立案调查,并有权对
犯罪嫌疑人实施
逮捕。
所谓“故意伤害罪”,实质上就是
行为人蓄意以非法的方式,去破坏他人身体健康。
而在具体处理该案时,我们将以下几方面作为参考依据:
首先是伤害造成的后果,
其次是
伤残的等级,
最后是行为手法的残忍程度。
在此基础上,我们可以针对各种
犯罪事实对
量刑起点进行相应调整,从而确定
基准刑的最终数值。
当伤害行为导致对方受到轻伤时,无论是伤残程度还是其他可能影响
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都可以在确定量刑的过程中予以充分考量,甚至还能当作一个调节基准刑的重要量刑因素来使用。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
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
徒刑或者
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