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情侣之间签署的欠款协定,只要其内容不
触犯法律的禁令条例,并且不是在受到压力或者遭受威胁等情况下被迫签订的,那么就具备了
法律效力和约束力。
因为此类
欠条遵循的是“有因债权”原则,与普通债权一样,都可以作为明确的债权凭证,一旦
借款人对此提出异议,则必须证明借款的实际性质,究竟是出于购买、赠与等合法交易的需要,还是由于其他不明原因导致的负债。
然而在此类情况中,法律只愿意为那些合法且有效的债权提供保护,赌博、非法传销活动、毒品贩卖等所产生的借款及负债,由于其存在
违法违规行为,所以已经超出了法律的保护范围。
情侣间签署的欠款协议是否具有合法效力,
首先应该考察当事双方在签署时的真实意图和表明的态度;
其次,需要准确地理解这个行动所引起的法律联系和关系;
最后,再理性地界定主体双方应当承受的法律后果。
《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
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
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
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
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
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