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遗憾地告诉您,
家庭暴力并不在我们意外保障的覆盖范围之内。所谓“
意外伤害”是指外来的、突发的、违背
被保险人意愿的,以及非由疾病引起的身体伤害的客观实际情况。
然而,在遭受家庭暴力时,受害者仍然享有寻求
赔偿的合法权益。
根据现行法律
法规指出,
当事人双方在婚姻关系未解除期间,若存在家庭
暴力行为、残忍对待或抛弃
家庭成员等严重过失行为,以及其他重大过错行为,从而导致
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提出
损害赔偿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
反家庭暴力法》
第十三条家庭暴力
受害人及其
法定代理人、
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向公安机关
报案或者依法向人
民法院
起诉。
单位、个人发现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行为,有权及时劝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