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律所就各类
民事诉讼案件代理收取之标准如下所示:
首先,对于那些并不涉及
财产权益争议的案子,我司采用随个案计费的策略,收费标准介于人民币叁仟元整到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之间。
其次,倘若涉及财产权益争议事项,我司将会依照争议标的价值之大小层次分明地收取相应的费用。更为具体详细的收费标准如下:对于争议标的金额在人民币十万元以内(含人民币十万元)的部分,我司将收取8%-12%的费用,若实际收费低于人民币叁仟元整,则按人民币叁仟元整收取;对于争议标的金额在人民币十万元至人民币一百万元之间(含人民币一百万元)的部分,我司将收取5%-7%的费用;对于争议标的金额在人民币一百万元至人民币一千万元之间(含人民币一千万元)的部分,我司将收取3%-5%的费用;对于争议标的金额在人民币一千万元至人民币一亿元之间(含人民币一亿元)的部分,我司将收取1%-3%的费用;
至于争议标的金额超出人民币一亿元的部分,我司将收取0.5%-1%的费用。
最后,我司亦提供计时收费服务,代理民事诉讼案件以及相关
申诉的计时收费标准为每小时人民币贰佰元整至人民币叁仟元整不等。
《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三条律师服务收费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律师事务所应当便民利民,加强内部管理,降低服务成本,为委托人提供方便优质的法律服务。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四条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