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委托进行
工伤认定时,所需的必要资料包括
当事人的有效
身份证件、若有
代理人则需提供代理人的
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明文件、工伤认定申请书及与雇主之间存在
劳动关系的
证据材料,另外还需要由
医疗机构开具的诊断证明文件和
劳动者就医医院出具的
病历记录等详细信息。
《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
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
工伤医疗的,在
停工留薪期内,原
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
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
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
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
护理费。